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0]60号)、《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华师实设[2019]4号),学校将组织对校内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和开放共享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本次检查将结合2020年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工作,对设备的使用状况和使用记录等数据进行考察、核实。具体考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2020年1月1日前入账的单价或成套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在教学和科研中使用的仪器设备。
二、工作安排
学校组织专家组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大型仪器设备2019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使用效益进行评审。
三、考核重点
1、运行使用情况和开放共享情况是否记录完整
2、仪器设备是否实现线上预约
3、已安装蓝牙控制器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是否详细
4、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按规定悬挂
四、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2020年9月10日起